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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365bet体育在线官网优秀硕士研究生奖励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14-04-21为鼓励研究生努力学习,促进研究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和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培养,结合我校情况,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全日制在籍硕士研究生。
一、奖项设置
奖项分为优秀研究生、优秀毕业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研究生入学奖、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奖、发表学术论文(编著)奖及其他单项奖。
二、评选条件
1、优秀研究生
(1)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校内外活动,表现突出;
(2)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有良好的生活习惯,身心健康;
(3)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和实践能力,全学年学位课考试成绩在本专业前30%,必修课、选修课考试(考查)成绩合格,无重修和补考现象;三年级研究生有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的研究论文;
(4)外语水平达到全国大学外语六级以上(艺术设计学院、服装学院可适当参考);
(5)同等条件下在校期间获得发明专利、省市级以上科研成果奖,或者有高质量论文(三大检索SCI\EI\IST收录)发表或有其他优秀事迹者优先。
2、优秀毕业研究生
(1)具备“优秀研究生”奖项评选中的第三、第四条;
(2)获得过一次校级以上荣誉称号;
(3)同等条件下,已确定毕业志愿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者或志愿到国防基地就业者优先考虑。
3、优秀研究生干部
(1)担任研究生党团干部、班级干部及研究生会干部一年以上,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积极主动,严以律己,以身作则,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在同学中享有较高威信;
(2)学习成绩良好,目的明确,认真刻苦,能够较好地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有良好的生活习惯,身心健康。
4、研究生入学奖
(1)研究生入学奖为硕士新生特设;
(2)参加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总分排名专业第一且单科成绩均过60分(150分满分科目应为90分)(百分制)。
5、“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奖
按《365bet体育在线官网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暂行办法》进行评选。
6、“发表学术论文(编著)”奖
(1)研究生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满足学位授予条件基础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应为SCI、EI、ISTP、CSSCI全文收录)给予奖励;
(2)获奖成果与导师合作共同完成的,导师获奖后学生不再重复奖励。
7、其他单项奖
(1)社会工作奖
①以身作则,能带头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团结同学,热心服务;
②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各项活动,表现突出并取得一定成绩;
③在助教、助管、助研工作中表现突出者。
(2)学术创新奖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
①获得市级及以上学术科技比赛奖项;
②获得发明专利(本人排名前三);
③参加有影响的国际会议,论文被会议录用者。
(3)文体活动奖
奖励在文体活动中获得市级及以上奖励的研究生(个人前六名,团体前三名)。
三、否决条件
研究生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个人各类奖项:
1、本学年受到通报批评或者纪律处分者;
2、本学年出现课程考试不及格者;
3、本学年工作考核不合格者;
4、在综合测评和评优工作中有舞弊行为者;
5、在学术研究中,有违反学术道德行为者;
6、无特殊原因不缴纳学费者。
四、评选名额和时间
1、优秀研究生:每年10月份评选,奖励名额为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人数的15%;
2、优秀毕业研究生:每年11月份评选,奖励名额为毕业研究生人数的10%;
3、优秀研究生干部:每年10月份评选,奖励名额为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干部人数的25%;
4、研究生入学奖:视具体情况而定,在新生开学典礼上颁奖;
5、“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奖:占应届毕业研究生的10%左右,毕业前评选;
6、“发表学术论文(编著)”奖:视具体情况而定,在毕业典礼上颁奖;
7、其他单项奖:每年10月份评选,视具体情况而定。
五、评选程序
1、优秀研究生、优秀毕业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其他单项奖的评选,由研究生根据以上各类奖项的评选条件到所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进行申报,学院推荐人选报送学生工作处(部)审核,合格者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校审批。
2、其它奖项由研究生学院根据具体情况和评选条件,在审核的基础上,将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
六、表彰奖励
1、学校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2、研究生所受各类奖励的登记表存入学生本人档案。
七、附则
1、各学院必须认真执行,严格组织程序,确保公正公平;研究生在奖励评比过程中如弄虚作假,经查证属实,取消当事人两年各类奖励评奖资格,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2、评选表彰工作结束后的半年内,违法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者,将取消其荣誉称号,追回获奖证书;
3、全国、省、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的评选,由各学院在校“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和“优秀毕业研究生”范围内提出初选名单并公示,经学生工作处(部)遴选审批后向上级有关部门推荐;
4、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部)、研究生学院负责解释;
5、本办法从2012年9月起施行。